关于做好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24〕194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组织部,省直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各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为深入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任务计划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一)学习时间6月20日至11月30日。(二)学习方式1.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平台(https://gsjxjy.rst.gansu.gov.cn/)”(以下简称全省继续教育工作平台)选择相应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进行学习,学习完成后,可通过教育工作平台随时查询、打印培训证书。 2.《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其他学习方式,均可认定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三)学习内容1.公需科目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围绕开展思想政治学习、知识更新拓展、科学精神培养、职业道德养成、团队合作建设,普及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知识为主要内容。课程由最新公布的87家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自主开发,并于6月21日前通过全省继续教育工作平台报省人社厅备案确认后,面向全省开展继续教育培训。2.专业科目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由行业主管部门、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用人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及专业发展需要确定专业课程,采取远程教育和线下培训的形式组织实施。(四)学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参加2024年继续教育培训,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五)学时认定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公布的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进行的学习,有效学时可通过全省继续教育工作平台直接查询,也可通过工作平台生成并打印全省统一格式的“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无需上传申报材料;通过其他方式完成的学习,在职称申报系统中上传学习证明即可。二、组织实施高级研修项目2024年,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共承办3期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含自筹经费),举办3期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国家级和省级研修项目分别依托“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http://zsgx.mohrss.gov.cn/)”和全省继续教育工作平台进行过程管理。承办单位要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计划实施高级研修项目,开班前须按照高研班的组织管理层次分别向人社部和省人社厅提交开班通知和实施方案;每期高级研修项目研修时间为5天左右;学员数量不超过100人;每期结束后应在1个月内提交研修总结报告、经费结算表、学员名单、学员签到表、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图文动态信息等材料,完成结业上报。三、推进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任务计划的通知》和甘肃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各领域培训工作实际,确定了2024年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任务计划1.9万名左右,并分解到各市州和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计划表见附件)。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确定本地区、本领域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培养规划,开展灵活多样的能力提升培训活动,保质保量完成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四、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按照《甘肃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甘人社通〔2024〕152号)有关规定,各培训机构要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校企合作等灵活方式,开展2024年培训工作。每家培训机构每年培育相应职业数字技术工程师数量应不少于60人。五、加强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建设水平按照《关于公布甘肃省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72号)精神,各市(州)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在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基地开展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省人社厅会同管理单位对基地实行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检查,抽查、评估结果作为调整、撤销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及下达培训任务的重要依据。基地应按照年度计划开展培训活动,年培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00人。六、有关要求(一)专业技术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对继续教育的正确认识,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2024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有补学补考的,须在规定时间完成。(二)各继续教育基地要积极推动专业技术人员“互联网+”继续教育,加强优秀教材和精品课件开发建设,促进优质继续教育资源共享,形成开放式继续教育格局,满足专业技术人员多样化学习需求。(三)各市(州)人社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需要和行业特点,制定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认真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同时,确保各项任务于2024年11月20日前顺利完成,并于11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省人社厅。省人社厅将会同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对全省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检查,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工作运行。联系方式: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翟雯婷,0931-8960292(兼传真)。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平台管理人员,马誉烜,15693853377。 附件:甘肃省2024年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任务计划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6月20日